诉讼外鉴定的类型化及其司法审查

  • 88
  • 约 1.03MB
  • 约 20页
  • 2022-12-28 发布
  • 3金币
  • 预览图可能不清晰,实际为下载为清晰文档
诉讼外鉴定现象在我国广泛存在,其证据定性归类及配套的司法审查规则值得探讨,应当在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就中国问题展开反思与建构,提炼出我国就诉讼外鉴定有特色的理论。诉讼外鉴定涉及情况复杂,只有指向事实发现功能的才是证据法意义上的诉讼外鉴定,具体可能分别构成不同的证据种类。由于鉴定意见的中立性与以异议权为核心的证据收集程序的强制性要求,诉讼外鉴定原则上不宜被视为法定鉴定意见。诉讼外鉴定可以构成事实主张层面的具体案情陈述,而不能构成证据层面的当事人的陈述,但法院应保障当事人通过案情陈述发表意见的机会,其功能在于否定鉴定的必要性和挑战法定鉴定意见。基于民事诉讼契约化的原理,诉讼外鉴定可以例外地根据当事人的合意转换为法定鉴定意见,当事人也有权将其共同委托的诉讼外鉴定意见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基于对证明对象的调整,诉讼外鉴定也能够就鉴定人对待证事实发表的意见(而非待证事实本身)构成报道性书证。虽然鉴定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但是诉讼外鉴定也可构成鉴定证人,证明专家在鉴定过程中亲自观察和感知的事实。...

诉讼外鉴定的类型化及其司法审查.pdf

  1. 1、本文档共20页,其中可免费阅读20页,需付费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相关文档

相关热门